圖/張裕珍
【本報新竹訊】新竹棒球場開打2天造成多位球員受傷,還有球迷貼出被鐵絲割傷照,才爆出是未完成驗收就開打,引發質疑涉公共危險;對此法界指出,若營造時「違反建築術成規」,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如是設施不當導致球員受傷則構成過失傷害,民事更有國家賠償問題。
律師林宏軒指出,本次新竹球場設施導致球員受傷,由於沒有對應法條,現階段難認涉及公共危險罪,但如果之後發現建築物營造時「違反建築術成規」,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可能會違反刑法193條、公危罪章中違背建築術成規罪;球員或球迷受傷,也可提告過失傷害。
前主任檢察官、律師蔡正傑指出,以目前新聞案例來看,球員雖在未經驗收場地受傷,但他們是特定少數、並非公眾,是否適用公共危險危險罪章有疑義,但如果證實是設施不當導致球員受傷,確實可構成過失傷害。
有球迷貼出被外露鐵絲割傷和地板模破損的照片,對此蔡正傑表示,球迷雖屬公眾,但如果建商並無違背建築術成規,就只能以過失傷害論;民事部分,若新竹棒球場屬非委外的公共設施,傷者也可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