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不服黨產會認定458筆土地為不當黨產,並追徵新台幣8.6億元,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國民黨敗訴。全案可上訴。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無償取得後移轉的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屬不當黨產,向國民黨追徵8.6億餘元,國民黨聲請暫停執行假處分獲准,並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國民黨敗訴,可上訴。國民黨回應,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判決本黨敗訴一事深表遺憾,為維護正當合法權益,將於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指出,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取得、並已移轉給第三人的「國有特種房屋基地」,共458筆是不當取得財產,共獲利新台幣8億6488萬3550元。
黨產會於民國106年6月中旬作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案件後來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行政執行署已陸續執行查封國民黨產多筆土地。國民黨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獲准。
北高行審理後指出,國民黨陸續於46年至50年間登記取得458筆土地所有權,過程中並未給付對價給國家、即無償取得這些土地,亦非源自於黨費等一般收入而來,於105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布時,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所有之財產,依黨產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即應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
北高行表示,這458筆土地現均已被徵收或已移轉予第三人而無法返還,依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應予追徵。黨產會依法對國民黨的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總計8億6488萬3550元,尚無不合,判決國民黨敗訴。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強調,轉帳取得之國有特種房屋基地係依有效法律接受政府補償因戰爭所受之損害,國民黨亦已舉證說明取得國有特種房屋基地是基於戰爭之損失補償,雖民國36年12月25日起行憲,惟本案已於行憲前即36年4月11日經最高國防最高委員會第227次討論事項第二十七點追加35年度歲出歲入預算審查通過,即已同意上述標的賠付予國民黨,不應視為國民黨不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