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等三間私立大學提出行政訴願後勝訴,教育部拍板同意這三校將於111學年起調漲學雜費。圖/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教育部已於今年7月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配合法院判決意見,綜合審酌學校具體資料,於12日核復中原大學111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幅度為1.25%、實踐大學為1.25%、世新大學為0.75%。另外,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今年並無學校提出申請。
教育部表示,中原大學、實踐大學及世新大學等3校因「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申請調整」案未獲審議通過,經學校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於去年6月17日判決主文指出,依法院判決之法律見解對於學校調整107學年度日間學制學士班學雜費收費基準之申請案作成決定。
教育部說,針對3校函送的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申請,教育部召開學雜費審議 小組會議討論核復調幅,並自111學年度起適用。
教育部表示,未來將會督導3所學校就所送的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及助學計畫,應配合時空環境及師生需求再做調整,並以提升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就學權益為目的;同時應持續與學生溝通說明,以利學生瞭解學雜費調整後之經費使用情形及對學生影響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