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鄉公所(圖)為提升生育率,通過「婦女生育獎勵金發放自治條例」,凡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現設籍富里鄉連續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者,即日起每胎補助新台幣8萬元,加上縣府的2萬元生育補助,共有10萬元補助。圖/中央社
【本報花蓮訊】花蓮富里鄉人口逐年減少,新生兒數也下降,今年到6月底止僅新增29名新生兒,鄉公所鼓勵生育,即日起每胎補助新台幣8萬元,加上縣府的2萬元生育補助,共有10萬元補助。
為提高鄉內婦女生育意願,減少家庭生育負擔,延緩高齡化社會現象,富里鄉公所經鄉民代表大會通過「婦女生育獎勵金發放自治條例」,凡新生兒父母一方設籍富里鄉連續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者,每胎新生兒補助生育獎勵金8萬元;雙胞胎補助16萬元;3胞胎以上類推,經費為公所自有財源。
為鼓勵鄉民生育,吸引青年回鄉或外地人移居,增加富里鄉人口,祭出高額生育津貼。不過,為避免生完孩子、領完補助後就把戶籍遷走,鄉公所每年透過戶政系統檢核,確認新生兒及新生兒父母任一人繼續設籍滿3年以上。
凡符合補助資格對象,應於新生兒出生日起6個月內,持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的村辦公處或至鄉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權利。
花蓮縣政府生育補助每胎為2萬元,各鄉鎮另再加碼補助,除富里鄉,秀林鄉和平村、卓溪鄉皆補助1萬5000元、鳳林鎮補助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