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今日公布簡章。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每年舉辦1次,分為普通型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兩梯次。111年度由北市教育局主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將於10月2日舉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則於10月16日辦理,全部免報名費。
國教署指出,本次考試簡章6月1日起同步公告於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試務主辦學校網站,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6個考區,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3個考區。有關簡章索取、報名及考試地點等事宜應為同一考區,但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19日起至22日止;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29日起至9月16日止,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受理時間依簡章規定;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日至9月14日。
有關計分方式,每科滿分為100分,均以60分為及格;報名時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各級主管機關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學生,不論是參加普通型或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
國教署說明,該鑑定考試制度是為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也更利於工作與升學需要。只要通過本次考試,各考區所在直轄市政府將發給普通型或技術型的高中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相當於高中學校畢業程度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