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1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元的意外失能、死亡險,颱風天應停止服務。圖/中央社
【本報新北訊】新北市議會今(1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元的意外失能、死亡險,颱風天應停止服務,並提供職業安全、交通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訂立自治條例的初衷是避免平台業者過度將經營成本轉嫁外送員及社會大眾負擔,並提供外送員基本保障。新北登記營業或所屬外送員在新北市服務,均為條例的管制對象。
陳瑞嘉表示,法案上路後,勞工局將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更完整的保險保障,在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後才能從事外送作業,並在訂單成立前,業者應揭露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提供明確訊息,讓外送員評估是否接單。
此外,如遇天然災害並經市府宣布停班時,除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外,平台應停止外送服務,保障從業人員安全。
新北市勞工局勞檢處說明,有關外送員保險部分,未來業者如未為外送員投保勞保及職災保險,必須提供至少300萬的「意外失能或死亡保險」及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圖/曾原信
勞工局指出,此次條例明訂業者「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報酬的計價方式」,作為接單與否的考量,為外送員權益提供更透明、更完整的法制化保障。本條例計有19條條文,將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勞工局提到,草案本來有「12小時工時上限」條文,避免外送員過勞,同時提高其他用路人安全。不過多名議員及全國外送員產業工會皆認為,外送員仍可跨平台服務,以賺取預期收入,結果難以達成避免過勞,也侵害外送員自由勞動的權益,因此在二讀審查時刪除該條文。
全國外送產業公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條文大致上可接受,但希望將傷害險實支實付調高至10萬元,另條文明定颱風天停止外送由市府宣布,但未說明何時能恢復外送,希望下次修文時一併更正。
新北市議員李倩萍認為,條文內容包括新進外送員須參加3小時職業、交通、食安教育訓練,每年1小時教育訓練。但訓練內容並未具體說明該如何進行,條文恐流於形式,未能有效教育外送員及維護民眾食品安全,要求交通局應提出具體規劃,讓條文發揮實質功效。
新北市交通局回應,目前因應疫情緣故,外送員教育訓練改為線上電子課程,課程內容包括機車行駛安全、搭載物品限制等相關教育,也會以實例告知目前常發生外送員的車禍原因,藉過往案例提醒外送員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