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為鼓勵降空汙,若業者採行符合標準的汙染防制減量措施,就可申請減免空汙費,但辦法公告十三年來僅六十四件通過審查,為增加申請誘因,環保署表示,將向業界蒐集意見,研擬修正減免辦法。
環保署統計二○○八年至二○二一年,目前購置設備的減免申請案件僅九十五件,其中六十四件通過審查,比率為百分之六十七,另有二十三件遭到駁回申請,還有八件補件中。
環保署研判,目前申請程序較為繁瑣,業者須於設置前就提出申請,並在六十天內完成審查,若審查未過必須在三十天內提交補正資料,現行遭到駁回的案件多數都是超過期限未補正。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南部的空汙季非常長,而且天氣一熱還有臭氧問題,空汙季根本不能說只到三月底。
對於空汙減量政策,王敏玲說,中南部民眾只期待有效達成環保署想防制的空汙,去年中南部很多地方PM2.5濃度又退步,現在都已經是二○二二年,想等一口乾淨空氣,不知還要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