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三讀 配偶禁代理首長 |2022.05.11 語音朗讀 86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為減少地方行政首長代理人爭議,立法院會昨天三讀修正《地方制度法》,明定未來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為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的血親,以及三親等內的姻親關係。二○一九年新竹縣竹東鎮長羅吉祥因賄選被判刑,縣府派其妻子張順朋代理鎮長,引發爭議。另,為提升用人機關得靈活彈性,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放寬我國國民具雙重國籍者,在一定條件下仍可任用為我國公務員;但以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的機關及職務為限。 前一篇文章 診斷書爭議 保險業讓步 下一篇文章 加薪不敵高通膨 實質經常性薪資 6年首見衰退 熱門新聞 01故宮特展神獸再現 麒麟、鳳凰登場 2026.03.2402【詩】白花鬼2026.03.2503南華大學茶禪雅集 靜坐書寫時光膠囊2026.03.2604星雲大師靈骨分燈歐洲 傳燈萬方2026.03.2605佛光山365日越文版 贈西貢日航大酒店2026.03.2706星雲大師靈骨分燈北美 法脈永傳2026.03.2407中南部水庫水位告急 各地農損頻傳2026.03.2408紅綠葡萄抗氧化抗發炎 連皮吃獲取健康全效益2026.03.2709台灣工藝3專書 呈現文化獨特樣貌2026.03.2710兒童節禮物 新北學生自己票選2026.03.2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718億新興計畫預算 政院不動 能源漲價 央行逐季檢視通膨京華城案 柯文哲重判17年台東實彈操演 美技術人員在場非核轉彎 卓:反核非神主牌李貞秀與2白委聯合質詢 邱垂正間接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