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假託神意詐財騙色、違反善良風俗、製造噪音,及從事種種違反醫師法等行為。
不管是鄉間村落,或是工商業時代的都會區,都可以看到社區中的寺廟,巷道內的神壇等等,做為當地居民宗教信仰的中心,也代表了在人群社區文化交流中心,具有社區互助的聯誼、民俗文物的保存、歷史古蹟的流傳等等功能。在早期台灣寺廟有下列幾項功能:
一、促進族群的凝聚力與地方上的繁榮。
二、促進地方的安定與團結。
三、自治防衛的中心。
四、商旅的聚集場所。
五、反映地區民意的象徵機構。
六、祭典的多種社會功能。
七、擔任傳統或民俗醫療的功能。
八、傳統文化藝術的保存與傳承。
九、其他的社會功能。
然而,這些功能隨著社會結構的演變而有所變化,隨時自然融入新時代的元素,而呈顯出不同的風貌,是多元文化時代不可忽視的一環。另外,這些區域性寺廟或神壇等,也提供了該地區居民心理諮商的服務。傳統當人們遇到生活上的困境,或是面臨升學、婚姻、家庭糾紛等種種問題,也多會尋求代表當地宗教信仰中心,居中協調與心靈輔導的工作,故本土的心理諮商也是近年來才發展出來的。一方面是從過去的農業社會轉變成工業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隔閡愈來愈大;另一是人口向都市集中,也造成各地宗教信仰色彩日趨複雜,在地的宗教信仰不再單一而走向多元化。
想要不被五花八門的宗教信仰世界所困惑,就不能將宗教信仰與非理性畫上等號。況且許多寺廟、神壇等多是獨立小規模的作業,並無相關團體的監督與約束,不免會有良莠不齊的現象。一些不肖的神棍假借各種名目,或假造各種似是而非的神蹟,來迎合一般人求福避禍,自許為權威人士,以不合因緣果報法則的道理或事件,來威脅利誘他人就範,讓其他正統正派的寺廟、神壇等遭受池魚之殃。
既然有心成為宗教弘傳人員,就應該自律自清,以盡端正社會善良風氣的責任,並建立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觀念,共同從事回饋社會的教育及各項福利慈善的事業。不應假託神意詐財騙色、違反善良風俗、製造噪音,及從事種種違反醫師法等行為。當知純正善良的寺廟或神壇,對社會都有其正向引導世人的價值,肩負起做為社區宗教信仰中心之一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