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暫訂總資產20% 放寬四項兩岸金融業務 香港成監理事務平台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宣布,將開放海外子銀行投資中國大陸地區銀行,只要總資產超過六十億美元,將可透過香港子銀行參股大陸銀行,上限暫訂為百分之二十;並放寬國內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兩岸金融業務範圍,取消對大陸台商的無擔保授信百分之十上限。
張俊雄說,由於開放國內銀行直接「登陸」,尚待兩岸協商金融監理合作事宜,現階段透過金控公司、海外子銀行投資中國大陸地區銀行較具可行性。這種模式不但可將投資風險跟國內母銀行區隔開來,且可透過與中國大陸地區銀行的投資合作關係,加強對台商的金融服務。
在放寬OBU及海外銀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範圍部分,放寬四項業務,包括取消無擔保擾信上限,改由銀行自行控管,但授信總額不得逾資產淨額百分之三十的規定維持不變;開放對外商企業在大陸分支機構的授信業務;開放辦理大陸地區境內交易產生的應收帳款收買業務,不再限於出口的應收帳款;放寬OBU及海外分支機構可以收受境內股票、不動產及其他新台幣資產為擔保品或副擔保。
金管會主委胡勝正表示,目前重點不在開放直接或間接投資,而在中國是否肯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所以才同意先開放國銀透過三方監理的間接方式參股陸銀,至於一下步券商是否鬆綁券商登陸,金管會將再研究。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指出,各部會將儘速配合修正相關措施,預計在一周內就會完成相關作業。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則透露,三方監管問題經過二年磨合,北京方面同意透過香港作為兩岸金融機構監理的主要平台,資訊相互揭露,並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台灣官員可以進入中國處理相關事務。
不過,對於政院開放參股大陸銀行,除台北富邦金控可望取得第一張「許可證」外,包括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彰化銀行等在海外設有子的大型行庫均表示,整體條件不利台灣的銀行赴大陸參股,不急著搶搭這班列車,只要透過OBU、海外分行,一樣可以照顧好台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