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是宋代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成書於西元一二四七年,也可算是世界上第一部有系統的司法檢驗書,比西元一六○二年義大利的法醫專著要早三百五十五年。此書後來有英、法、荷、德、朝鮮、日本、俄文等譯本。
宋慈出身於福建建陽的一個官宦家庭,曾四次擔任高級刑法官。據史料記載,他為官期間辦事公道,在長期的實踐中,他積累了許多行政司法經驗,並參考了很多有關文獻,才寫成了這一部完整的法醫學專書酖酖《洗冤集錄》。
全書共分四卷,從生理、藥理、診斷、治療、預防、急救、檢驗等方面進行論述,有不少內容至今仍可借鑒。例如:
另在對縊死的人進行搶救方面的介紹,近乎於現代的人工呼吸法。
在驗屍中指出,屍體上呈現微紅的斑痕,是死後血行停止,血液凝積而形成的「屍斑」。
又指出從死後身體各部肌肉僵直的程序可推斷死因。書中認為:「生前以刀自割身死,則兩手緊握」。這也是很有價值的科學推理。
在鑒別毒物學方面,書中認為:「土坑漏火氣而臭穢者,人受熏蒸,不覺自斃,而屍軟無損……」這與現代一氧化碳煤氣中毒的情況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