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日前修改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針對四月一日至三十日出生的新生兒,只要持有出生證明,可領五倍券或是改領等值郵政禮券。經濟部表示,考量五倍券使用期限至四月三十日,若選擇改領郵政禮券,將不受制五倍券使用期限。
根據經濟部數據,仍有三十五萬人尚未領取振興五倍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胡貝蒂呼籲民眾盡快領用,除了可到郵局領紙本券,也可綁定信用卡、電子支付或電子票證。她表示,部分在海外的民眾只要戶籍仍在台灣,就能選擇數位綁定,並在台灣的電商平台上消費。
由於四月三十日前出生的新生兒也可領取,但因新生兒要申辦健保卡需要時間,經濟部因而修改五倍券發放辦法,放寬領取規定,且可選擇領五倍券或郵政禮券。
胡貝蒂說,在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這一個月內出生的寶寶,父母只要持出生證明到郵局就可領取,並應在五月三十一日前到郵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