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日宣布開放在台烏克蘭籍人士的親屬來台。圖為在台烏克蘭人6日號召跨國民眾一起反戰。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考量烏克蘭情勢、展現人道精神,外交部今(11日)晚宣布放寬限制,將以專案方式,接受烏克蘭籍親屬持「有效的烏國護照」及「親屬關係證明」,申請「停留特別入境許可(簽證)」來台。
外交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外交部與相關機關研商定案,除現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入境事由,包括依親、就學、研習中文、商務考察、投資、履約、應聘、緊急人道及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者等,政府專案亦放寬國民及持有外僑居留證在台烏克蘭籍人士的烏克蘭籍親屬,可持有效烏國護照及親屬關係證明,向台灣駐外館處申請探親事由的「停留特別入境許可(簽證)」來台灣。
烏克蘭籍人士申請探親停留簽證,應備文件可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外籍人士來臺探親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8-161-7ab90-1.html 。
駐外館處聯絡資訊網址:https://www.boca.gov.tw/np-2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