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業耕作後的塑膠膜,過去要集運貨處理都不容易,大多都露天燃燒,造成多重汙染;農委會農糧署公布農業膠膜處理三原則,包括農模應優先採購可回收利用的材質(PE);廢棄農膜須依材質分類摺疊,以外由農糧署補助農膜回收機,提高回收效率。
台灣一年要使用一點三萬公噸農業塑膠布(農膜),使用過的農膜,因後續清潔、整理成本考量,清理業者回收意願相對較低,大多任其堆置在垃圾場、路邊,甚或露天燃燒,造成環境、空氣汙染。
看守台灣祕書長謝和霖表示,僅向農民宣導,缺乏誘因也不夠積極,他建議,農膜回收,應朝向環保署制訂的資源回收制度,讓農民覺得划得來;資源回收制度,是生產農業用膜業者,先繳交一筆錢給環保署,環保署再補貼給廢棄物處理商,處理商會再分一部分給回收商,如各地清潔隊等,清潔隊再向農民收購,這樣才有回收誘因;此辦法可運用在保麗龍浮具、養蚵的蚵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