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麗玥台北報導】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元宵節前,針對市售手提燈籠進行檢驗,昨公布結果,發現有四成四不符合玩具標示基準、五成六缺乏商品檢驗標識。值得注意的是,台北捷運公司銷售的「貓纜寶寶炫光燈籠」售價高達三百九十五元,竟然也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規定,做了不良的示範,應該立刻停售。
消基會三年前檢視市售燈籠時,發現有九成不符合「玩具標示基準」的相關規定,標檢局在同年八月,公告燈籠屬節慶玩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
今年消基會特別在大台北地區各超市、賣場、文具店、五金行、十元商店與台北捷運公司,隨機購買十八件市售手提燈籠。
消基會指出,在不合格的樣品中有七件是電池類商品,該類燈籠很可能因為電池槽的電池脫落、漏液,而對幼兒造成健康與生命上的危害。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說,貓纜大舉招攬顧客之餘,也應該做良性示範,但販售的商品卻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規定,他要求這些商品要立刻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