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印尼西加里曼丹省首府坤甸市下令禁止在春節和元宵節舉行華人民俗表演,如神轎出巡和舞龍舞獅等遊行,引起華裔族群抗議,並決定向國家行政法院提出告訴,但馬來族群則表示支持,並矢言捍衛這項命令。
代表伊斯蘭教建設團結黨的坤甸市長布卡利‧拉赫曼。日前發布今年第一百二十七號政令,規定不准在春節和元宵節期間舉行神轎出遊和舞龍獅舞等遊行慶祝活動,該活動只獲准在市內一個足球場舉行,要表演的舞龍舞獅隊須由卡車載往表演地點。
市長禁令所持理由,是為了保障交通順暢及公眾秩序安全等,並聽取地方代表意見後,才作出決定。
華裔人口眾多的坤甸市和距該市一百三十公里的山口洋市,都在每年春節舉行盛大華人元宵慶典遊行,吸引不少外省及鄰國遊客前來觀賞,如今,元宵節即將到來,被華族認為含有歧視性法規才曝光。
這項政令已引起激烈爭論,有可能破壞族群和諧。坤甸市議會華裔副議長哈爾托諾和其他三名華裔議員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市長給予華族市民歡度元宵節的機會,撤銷該歧視性政令。
西加里曼丹省議會議長朱爾法德利也建議,坤甸市當局應包容各族多元文化,其實,這類華人民俗已行之多年,不能採取偏激政策加以禁止。華裔省議員肯尼庫瑪拉則指該政令違反憲法精神。
不過,由多個馬來族團體組成的馬來人團結運動聯合會發表聲明,堅決支持市長有關禁止在公開場合舞龍舞獅的命令,並誓言要捍衛該命令。
由於華族抗議不得要領,華裔律師蘇達迪宣布,將向國家行政法院提控,要求取消市長這項政令。
有人分析指出,坤甸市長突然發布恢復限制及規範華人民俗活動的政令,輿論認為是開民主倒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