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藝人召開記者會坦承強制猥褻女學生,近年來藝人不論是酒醉鬧事、吸毒、猥褻等,密集成為媒體社會新聞焦點,似乎已成為常態,但這究竟是演藝圈被過度放大,使得「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或是「藝人也是人,和大家沒什麼不一樣」?
某些藝人認為,社會大眾經常以放大鏡檢視他們,實在不公平,但社會大眾也在某些藝人第一次犯錯後,給予改過的舞台,不過,少數藝人依舊犯錯,把「道歉」與「懺悔」視為行禮如儀,更將社會大眾的寬容當成「必然」,讓藝人「光環」等同於「特權」,甚至是將演藝圈的職場壓力,當成合理的「犯錯藉口」,更使得這些負面形象不斷跟著演藝圈打轉。
每種職業都有壓力,不能當成犯錯藉口,而且藝人固然是普通人,但有許多人(特別是年輕人)將演藝人員當成偶像,因此藝人不論台前或台後,所做所為要對得起「粉絲」,而非以雙重標準對待自己。
從近年來不斷有藝人的負面新聞,螢光幕上頻出現「先澄清後道歉」記者會來看,「為自己所作的事負責」,應是當今藝人最需要上的課。
王昱(台北市/行銷企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