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本土疫情趨緩和產業缺工,指揮中心去年雖已簽核勞動部引進移工專案,但因應春節大量國人返台暫緩移工引進。指揮中心昨宣布,自十五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取消第一階段積分制引進方式,雇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移工來台前,必須在來源國完整接種兩劑疫苗,來台後,雇主須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在旅館完成十四天居家檢疫及七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集中檢疫所正在轉型中,將用於收治輕症、無症狀病人及專案需要大量匡列者,目前仍會撥出部分額度給移工使用,但移工的檢疫地點將轉換到防疫旅館和宿舍。
疫情相似
醫:不必分國籍
第一階段引進專案採取「入境積分制」,根據移工是否完整接種疫苗、來源國疫情嚴重度、移工住宿環境配分合計積分,積分愈高,愈能優先入境,第二階段起不再執行積分制。對此,林口長庚副院長邱政洵表示,國內移工來源集中於某些國家,國際疫情都差不多,再區分來源國的疫情嚴重度,已無太大意義。
邱政洵表示,要兼顧移工引進與防疫,最重要的還是在入境後一系列篩檢、隔離、住宿環境的管理,務必落實防疫規定。由於移工為分批入境,每次入境人數不少,要是住宿環境過於擁擠,或管理不周,只要其中一人屬於無症狀感染,就非常容易散播,釀成群聚,不可不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表示,指揮中心統籌調度集中檢疫床位,若有釋出可供入境移工使用時,勞動部會適時開放雇主提出申請,按照移工取得入境簽證日期排序依序入境,如果產業有特殊需求,且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指揮中心同意後,則可以規畫移工防疫宿舍,並統籌防疫宿舍管理責任。
防疫措施
比照第一階段實施
蔡孟良說,其他防疫措施比照第一階段實施,包括來源國應減少海外訓練所人數、移工入境前應完成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以及購買確診醫療保險,入境後立即執行病毒核酸PCR採檢,檢疫結束再次PCR採檢,後續銜接自主健康管理並依規定再做一次快篩。
蔡孟良也呼籲雇主應善盡移工照顧管理責任,確實遵照勞動部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指引等規定,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會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論處罰鍰或廢止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