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年約30萬人參與,團體組已連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停辦,今年暫定如期舉行。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因疫情持續嚴峻,教育部表示,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在第2級疫情警戒期間,依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辦理個人賽和團體賽,並強化相關防疫措施,競賽辦理期間,除音樂比賽吹奏類學生得於演出時暫時脫下口罩外,與會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
教育部表示,於第2級疫情警戒期間,且比賽場館或學校未停課或關閉下,依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辦理個人賽和團體賽。競賽期間除了音樂比賽吹奏類學生可於演出時暫時脫下口罩外,其餘與會人員須全程配戴口罩,而吹奏類學生必須完整接種兩劑疫苗且接種第2劑滿14日,未完成接種規定者,須持賽前48小時快篩或PCR陰性證明,才能參賽。
教育部指出,為加強防疫,參賽學校所屬縣市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該校學生禁止參賽;有確診案例停課學校的學生,也禁止參賽;團體組如有學生為確診個案或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者,該團不得參賽;無確診案例但採預防性停課的班級學生,須檢附賽前24小時快篩或PCR陰性證明才能參賽。
教育部提醒,競賽期間將降低室內人數至100人以內或室內超過10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公尺/人;各競賽禁止共用化妝品,會場室內及戶外皆不開放化妝或補妝;競賽處理原則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疫情等級和防疫措施進行滾動式修正,各競賽預定於賽前21天宣布辦理與否為原則。
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攸關升學,每年約30萬人次參與(含參賽者、評審、工作及陪同人員)。受疫情影響,108及109學年度的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僅舉行個人賽,團體賽則暫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