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集中市場將自七月一日起採集合競價措施,新措施將自開盤後自收盤前十分鐘期間內採取盤中暫停撮合措施外,同時在尾盤前五分鐘即暫停撮合,採集合競價方式開出收盤價。
證交所表示,新制中所謂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即在開盤價格產生後至收市前十分鐘(下午一時廿分),在每盤撮合前交易電腦將試算成交價格,若超過最近一次成交價上、下百分之三點五時,即延緩二至三分鐘後再撮合,遇此情形時,資訊公司將以新聞方式在盤中揭露此訊息,或透過證券商及用戶端的電視牆及單機在價格揭示資訊上用註記方式揭露,提供市場參考。
至於集合競價方式,即將現行上、下兩檔連續競價方式改為採集合競價,現行制度為開盤後在揭示買進價與揭示賣出價的範圍內,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成交價的競價方式,改為以漲跌停範圍內,可滿足最大成交量的集合競價決定成交價。新制中也將揭露未成交委託的最高一檔買進與最低一檔賣出價格及其數量;未來將再進一步規劃揭露未成交委託的最高五檔買進與最低五檔賣出價格及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