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兩個月大的幼童荀荀,因疑似感染腸病毒造成心肌病變需要
換心,家屬緊急透過網路,希望獲得器官捐贈,雖經媒體披露,各界關心不斷,但荀荀仍一心難求,家屬含淚忍痛放棄急救而往生。
這件事值得社會大眾省思。為何一心難求?是荀荀難以尋求適合的心臟,或國人對「器官捐贈」的風氣不盛?不可諱言,荀荀屬於突發急症,加上年齡太小,而且目前腦死判定排除三歲以下,讓小小孩更難找到器官救命。
近年來,台灣在宗教與慈善團體的呼籲推廣下,對捐贈器官的觀念雖較以往開放,但從器官捐贈登錄中心網站資料顯示,去年一到八月有一百七十二人需要換心,僅四十三人捐心,顯示國人對捐贈器官並不積極,來源嚴重不足。
官方與宗教、慈善團體對這個問題,所能做的只是道德勸說,這對命懸一線的病患而言是緩不濟急,因此,有經濟能力的病患,就鋌而走險赴海外尋求黑市器官,增加術後風險;經濟弱勢者只能祈禱能出現奇蹟,更出現醫療與道德的問題。
首先,在等待器官移植時期,將增加醫療費用,對國家與家庭醫療支出都是嚴重的負擔;其次,從荀荀的案例可看出,由於移植器官必須碰運氣,病患在等待期間的安寧與尊嚴,是對人性的嚴酷考驗與折磨。
近年來,醫界積極檢討「急救」之於病患的「尊嚴」問題,就目前法令,醫師若不對急重症病患進行急救有失職之虞,必須面對法律,但是,以電擊或插管方式維持病患生命,是維持了病人的生命,卻讓病人更痛苦,也活得更缺乏尊嚴。
因此,如何給予病患臨終安寧、有尊嚴的離開人世,及讓國人願意將火化或隨塵土腐朽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使他們活下來,都需要官民單位積極推廣觀念,不僅增加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尊嚴,更能助人延續生命。
此外,由荀荀案例所凸顯的「三歲以下腦死判定標準」,與「安寧緩和條例有關放棄急救規定」,若不能由醫界主動訂定標準,不僅會阻礙其他重症者延續生機,更多的家屬持續「賴活不如好死」的心碎,恐怕會造成醫療與人性的雙輸。
杜亥(彰化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