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年收入150萬以下、有證照保母適用 四月起實施
【本報台北訊】為鼓勵生育,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在行政院會宣布,針對夫妻都是受雇者,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有二歲以下幼兒交給具有專業證照保母照顧的家庭,四月起每個月補助三千元;低收入戶或家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托育者,每月補助五千元。另外,臨時托育每個小時補助一百元,每個月最多補助二十小時。
為推動補助計畫,行政院已在今年編列十五億元經費,一月起擴增社區保母支持系統,提供更方便的托育服務,前述補助必須交給已進入社區保母系統的保母照顧才能享有,預計受益人數大約四萬七千人。
兒童局長黃碧霞表示,零到二歲的幼兒約有四十萬人,其中父母都受雇的家庭約占三成四,因此有十二萬餘兒童符合條件,其中只有約四萬人交給保母照顧。
內政部長李逸洋說,這項補助訂有一百五十萬家庭年收入的排富條件,約有二成四的較富家庭被排除;他預估,未來可能有更多家庭托育給社區保母系統保母照顧,明年將編列二十億元支應。
據了解,本計畫在審查時原本沒有「排富條款」,後因內政部反對,認為不能沒有任何排富機制,因此上周臨時再加開審查會,加上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