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鳳山水庫水源的東港溪、高屏溪,由於分別遭養豬畜牧廢水、生活污水污染,成為全台最髒的水庫,亟須整治河川以改善水質。
筆者認為,現行「勤查重罰」策略固可減緩污染程度,但只能遏止一部分污染,對心存僥倖者未必有效,而且即使所有污染源都符合放流水標準,處理過的養豬廢水仍會排入河川。因此,除了勤查重罰外,應多管齊下減少養豬廢水污染河川。
一、增設污水下水道系統。家庭化糞池污水和養豬廢水性質接近,增設污水下水道可一併收集,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將合格的放流水排到河川下游,以根絕中上游污染;為照顧豬農生計,而豬農只須繳納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如此,既可改善河川污染,下水道建設費也可透過收取使用費而逐年還本。
二、設立養豬專業園區。目前養豬戶數超過千戶的縣有彰化、雲林、台南、屏東,這些養豬大縣可擇合適地點設立養豬專業園區,園區和民宅有緩衝綠帶,區內設置完善「專用污水下水道」、廢水處理廠,及病死豬監控機制,養豬業者按期繳交園區土地、設施、水電使用費,不但可減少污染,亦兼顧環保和養豬業生計,並可統一管理病死豬不外流。
三、實施污水處理操作講習。在上述方法未實現前,可比照交通違規講習制度,對養豬戶及技術、經驗不足的污水處理者,實施污水處理操作講習,不但可讓養豬戶知道如何正確處理污水,也避免興建污水處理廠後,仍然排放不合格廢水。
若能如此,養豬業不會常被罰,河川也不會常遭污染,使環保和經濟雙贏。
謝美芳(北縣樹林
/環保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