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已通過決定,台灣頒發的數位證明書將能與歐盟系統接軌,並於12月22日起生效。圖/法新社
【本報台北訊】歐洲經貿辦事處今(21)日表示,承認台灣核發的 「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COVID證明」,並於12月22日起生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將來可免於使用小黃卡等紙本證明,改用數位接種證明掃描,加速雙邊入境通關流程。
根據歐盟執委會已通過決定,台灣頒發的數位證明書將能夠與歐盟系統接軌。但莊人祥表示,入境歐盟成員國是否能免於隔離或檢疫規定,仍視該國規定為主,如須完整接種該國認可疫苗等。
至於台灣核發的證明書的使用條件,將等同「歐盟數位COVID證明」的使用條件。同時台灣同意承認「歐盟的數位COVID證明」,讓歐盟公民入境台灣時使用。
歐洲經貿辦事處指出,歐盟數位COVID證明不會取代護照等旅行證件,也不會改變入境歐盟的條件。
圖/法新社
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目前授權的疫苗包括莫德納、輝瑞、AZ等5種。
歐洲經貿辦事處今在臉書發文指出,很高興地宣布歐盟執委會已通過決定,承認台灣核發的 「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 COVID證明」具同等效力;也就是說,經過歐盟機構的技術評估,台灣頒發的數位證明書將能夠與歐盟系統接軌。
如同歐盟承認自己的「歐盟數位COVID證明」一樣,歐盟將承認台灣的「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書」。
台灣核發的證明書的使用條件,將等同「歐盟數位COVID證明」的使用條件。同時,也開心宣布台灣同意承認「歐盟的數位COVID證明」,讓歐盟公民入境台灣時使用。
歐盟執委會今天作成的決議將於今年12月22日生效;截至目前為止,來自五大洲的60個合作夥伴已與歐盟體系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