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違規酒駕者罰鍰由三萬元以下,大幅提高至十五萬元以下。另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現役軍人酒駕罰鍰,由十萬元以下提高至二十萬元以下,致人於死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統計,每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約四百五十人,酒駕案件逐年攀升,從前年八萬八千多件,去年增至九萬六千件。
現行刑法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立委認為刑責過低,無法收遏止效果,主張修法以提高酒駕罰緩;修法後,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維持不變,其他加重為「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軍人酒駕方面,陸海空軍刑法處罰反輕於修法後的刑法,院會也配合修正,現役軍人酒駕致人重傷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委表示,加重對累犯者的刑罰將是下次修法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