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著手研擬「天災及其他不可抗拒情事處理辦法」(法律位階不高,屬行政法令),即必要時得延後選舉。
如果國民黨沒有當初不堅持「二階段」選務,將執政十八縣市首長一字排開表態,或先發制人,大刊廣告以抵制中選會的「一階段」,甚至要在立法院重審中選會組織法草案,期採政黨比例制,引起抗爭等,便不會有中選會研擬延選辦法的事。
這下才讓國民黨猛然醒覺,發現被對手的聲東擊西戰術,而摔進泥淖中。
本來台灣選民支持藍綠約一半一半,誰也無法把對方擊敗,多半靠一些所謂的中間選民轉向,得以「弱勢的多數」執政,這是政治現實,須賴民主法律機制維繫運作,若動輒對抗,誰也占不到便宜,像不「一階段」或「二階段」領投票,朝野有協商空間,卻一味對幹,浪費時間及社會資源。
而中央在執法上本就有利,藍營應以大局為重,使選務順遂,自己則扮演嚴格監督的角色,若僵持不下、各行其是,勢必會影響選務,易發生混亂,讓中選會考慮「不可抗拒」情事,得到正當性和合法性,足見國民黨的短視和無知,吃到苦頭是咎由自取。
事實上,藍營不知「上兵伐謀」、「鬥亂而不可亂也」的重要,一直處於短兵相接,把民意支持度低、數月後即卸任的總統誤為對手,卻不知真正對手的虛實,只會訴諸奧步,或花大錢登以黨工為主角的廣告,如今連做在野黨都被打成「野蠻」,讓中選會取得研擬「延選」的正當性,因而方寸大亂,訴諸選民同情,簡直窩囊到家。
東方亮(台北市
/資深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