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勞工每個月自提退休金與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月薪百分之六的範圍內,當年度可享免稅的優惠。
勞退新制自二五年七月上路以來,相關配套措施卻沒有同步實施,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第十四條修正案,未來勞工依「個人帳戶制」及「年金保險制」自願提撥退休金和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個月薪資百分之六的範圍內,就不計入薪資所得稅。換句話說,選擇個人帳戶制的勞工,每個月提撥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可免繳納當年度的所得稅,不過年金保險費不適用保險費列舉扣除規定。
本法未來如果三讀通過,兩百人以上的企業可投保年金,而年金保費也享有免稅待遇,因此這項法案不但有利於每月自行提撥退休金的勞工,對保險市場也是一大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