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板橋訊】台北縣政府去年起累計處罰台電核一、核二及核四廠累計近二十三億元罰鍰,上月九日遭環保署訴願會全數撤銷;但縣府趁升格準直轄市,授權環保局另以「新事由」執行開罰,上周持續赴核一、二廠稽查告發,且自十二月一日起加重處罰到最高上限,每天開罰四張單共六百萬元,直到改善為止。
據了解,先前「縣府罰單」都遭環保署訴願會撤銷,但「環保局罰單」台電只能向北縣府聲請訴願,由縣府訴願會決定准駁。
北縣環保局在十月一日升格當天開出四張共一百二十萬元,限令十一月二十六日為改善期限。因台電並未改善,僅將四張罰單向縣府訴願,環保局自二十七日起每天派親赴核一、二廠稽查,說明每張罰鍰三十萬元將按階梯式(按日加倍)連續處罰,直到達一百五十萬元最高上限,持續開罰。
環保局官員每天只進到核一、二廠大門警衛室,未獲准進入廠區,電廠人員並以「總公司處理」為由拒簽收稽查紀錄,但環保局表示已達告知目的,無損開罰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