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家庭教育是孩子人格教育發展的重要基石,為加強正確的家庭價值觀,以及培養經營家庭的生活能力,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宣布,從明年二月一日起,北市各級學校除了將有關家庭教育課程融入各科教學外,每學年還要安排至少四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藉此全面提升各級學校學生的家庭生活知能。
教育局表示,這項規定是依照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所訂定的「台北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而辦理。除了明定實施日期與實數外,教育局也規定了實施方式、實施內涵與評量方式。
為了深耕家庭教育,教育局從民國九十三年就成立工作小組,除邀請專家學者提供諮詢外,並訂定九十四年至九十七年的中程實施計畫。此外,為了推行家庭教育工作,教育局並設置了二十九所中心學校,包括百齡高中、蘭雅國中、士林國小等校,以擔任各行政區家庭教育督導。
教育局表示,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規畫主要是根據「共同參與、廣徵意見、適性推展、善用資源、親師合作」等原則來進行,並由各校根據辦學特色與需求,來選擇適合的課程主題。
針對家庭教育的實施時間,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輔導員林秀如表示,國小將利用晨間時間、導師時間、朝會、班會、週會、彈性課程、空白課程、家長會活動或學校日、運動會等時間來進行規畫;國中則除了上述時間外,還增加定期考查的下午;高中職則多了社團時間。
家庭教育除採融入教學外,實施方式也很多元,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而採取讀書會、影片賞析、角色扮演、參觀活動、親子活動、遠距教學、成長團體、演講、座談等方式來彈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