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邀各縣市討論房屋稅議題,盼房價漲幅較大縣市依囤房戶數訂定差別稅率,高雄市長陳其邁昨天即宣布將推動「囤房稅」。圖為民眾行經貼滿售屋廣告的房仲門市。圖/中央社
【本報綜合報導】財政部前天邀18個縣市討論房屋稅議題,希望台中、高雄等房價漲幅較大縣市能依囤房戶數訂定差別稅率。高雄市長陳其邁昨天表示,會推動囤房稅,下月擬訂「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桃園市長鄭文燦則說,未來可能調高4戶以上的自用住宅房屋稅稅率。
高雄現行自住房屋稅率1.2%、非自用住宅1.5%,沒有差別稅率。台積電11月9日宣布投資楠梓中油高煉廠舊址後,房地產交易熱絡,多位議員建議市府研擬房屋差別稅率(囤房稅)。陳其邁起初認為房價所得比是六都最低,抱持保留態度,昨天突然改口要制定自治條例。
陳其邁表示,房屋是用來居住,非投資、炒作標的,在房屋稅條例範圍內,地方政府有調整空間,高雄市房屋約106萬戶,非自用住宅約8.4萬戶,在符合「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落實居住正義」、「不造成房東轉嫁稅率或負擔給房客」下推動囤房稅。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目前其他縣市推行囤房稅,多針對持有5、6戶以上者課徵,市府將精算8.4萬戶中,個人持有戶數多寡,來制定差別稅率,盡量避免傷及無辜。財政局也解釋,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以及建商營建的房屋在待銷售期間會排除適用。
其他五都是否跟進?鄭文燦表示,桃園自用住宅房屋稅3戶以下是1.2%,實施4戶以上稅率2.4%之後,持有3戶以上自用住宅者確有減少,未來會採取累進方式計算,最高可能調高到3.6%,但還要修法及議會同意。
近40年未調過房屋標準單價的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明年適逢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年度,會朝中央要求方向努力,研擬調整方案,調幅由彰化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