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助攻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財政部表示,行政院昨天核定延長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年限至2025年12月31日,完稅價格140萬元以下的電動車輛可免徵貨物稅,超過部分則減半課稅。
這項免稅優惠原本到今年底截止,不過《貨物稅條例》賦予行政機關權限,行政院可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昨日行政院正式核定延長4年。
財政部表示,考量國內購置電動車輛的占比仍低,相關產業鏈也尚在起步階段,另為配合國際設定汽車電動化或燃油新車禁售時程,鼓勵國人使用低汙染、高效能的電動車輛,有延續電動車輛貨物稅減徵優惠必要。
財政部統計,電動車輛貨物稅減徵稅額,從2017年減徵4.39億元,2018年減徵5.39億元,2019年減徵7.17億元,2020年減徵21.01億元,今年前10月則已減徵20.6億元,逐年成長,累計減免稅額已超過58億元。
另行政院也提出《使用牌照稅法》修法,將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期限延長4年至2025年底,目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尚未排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