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推翻上屆委員認定不予開發的決議,有條件通過台南縣政府開發的南科樹谷園區開發環評案。但環保聯盟會長、前環保署環評委員徐光蓉反批,該計畫是「先斬後奏」、「知法犯法」的開發案,學法律的台南縣長蘇煥智帶頭違法,將來淹水看他要如何面對老百姓。
樹谷園區開發案經上屆環評委員組專案小組召開四次小組會議審查後,以南科園區開發後,對雲嘉南地區的空氣品質、農業用水及區域排水將有重大影響,決議不予開發;但本屆環評委員召開樹谷園區審查會前會時,決定將「不予開發」及「另組專案小組」兩案並陳送環評大會審查,環評大會決議另組專案小組。
環評專案小組日前審查時,要求台南縣政府承諾樹谷園區用水不得影響農民用水權益
;空污物未達承諾遞減值時,應採減產等措施因應等條件後,決議「有條件通過」樹谷園區開發環評案。
徐光蓉說,當初樹谷園區未通過環評就先動工,是做一半被抓到罰款,知法犯法的開發變更案,這樣的開發計畫,本來就不應該通過。
她表示,前一屆環評委員之所以不同意該變更案,原因包括樹谷園區一旦擴充規模,將超過空氣污染總量,而且排放的廢水會讓已經嚴重污染的鹽水溪污染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