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台南市一名二十四歲男子長期受注意力不集中困擾,家人不斷責罵他,認為他不夠努力,二十四歲才念到大一,讓他非常受挫。這名患者原本在成大醫院被當成憂鬱症治療,後來轉往台大雲林分院,才被診斷罹患成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並給予藥物治療半年後症狀大幅改善。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精神部主治醫師黃隆正在剛舉辦的精神醫學年會中發表成人過動症研究,指出成人患者尤其有物質濫用的問題,過去未受重視,事實上如果即早確診給予治療,應可以大幅降低物質濫用的情形。
過動症的全名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黃隆正指出,過去被認為是一種兒童疾病,隨著年齡增長,成人後症狀會改善,但最新的研究卻發現,約有五到六成的患者(包括經治療或未經治療)症狀會延續到成人,而成人患者為了集中精神或是降低注意力不足帶來的挫折感,往往有物質濫用的情況,包括酒癮、藥癮等,是成人過動症患者最嚴重的問題。
通常成人患者會因為不好意思到兒童精神科就診而錯失治療,又患者因注意力嚴重不集中,常會影響到工作與學業,而產生挫折、憂鬱的情緒,被當成憂鬱症治療,但兩者治療的方法卻完全不同。
臨床上以中樞神經刺激劑、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等藥物治療成人過動症的效果相當不錯,約使用一個月就可以明顯改善注意力不集中的情況。
黃隆正表示,成人患者必須在下列注意力不足及過動/衝動兩項量表中,至少有一個量表九個症狀中的六項以上,持續至少六個月,同時已影響到正常功能才算罹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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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力不足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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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無法注意細節,或在功課、工作上經常因粗心而犯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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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無法持續注意力在功課、事情或遊戲上太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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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表現出好像不注意聽別人對他說話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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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無法遵循指示和完成學校功課或其他指定的任務,但並不是故意反抗或聽不懂指示而無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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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無法把事情或活動作的有條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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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須要持續花心力的活動,經常表現出逃避或強烈不喜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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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丟掉 (或忘掉)一些重要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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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容易為外界的刺激干擾而分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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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忘記日常生活所需的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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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動/衝動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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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手或腳動個不停、或在椅子上坐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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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室或在應該坐著的場合仍會離開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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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在不允許到處亂跑或亂爬時仍會亂跑亂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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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無法安靜的參與一項遊戲或休閒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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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說話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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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表現出像上了發條一樣、動得停不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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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問題還未問完時就搶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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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戲或群體活動時,很難耐著性子排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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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談話或遊戲中,常插嘴或打斷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