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埋怨生而為女人,但想及傳統觀念下認為女兒長大要離開父母成為「別人家」的人,便心中不勝黯然。
我第一次嘗到和母親分別的滋味,是抗戰時期在福州。為了城市是敵機轟炸的目標,我們舉家遷到郊區去。學校繼續在上課,父母便把姊姊和我寄宿在城內一位親戚家中;到了週末,才把我們接回去。每個星期一的大清早,母親總站在陽台上看著我們離開家;我們頻頻回首看她,她則頻頻以手帕抹淚。那種情景,至今還深深在我記憶中。
民國三十六年,母親為了大舅去世,從上海奔喪到台灣來;我則因大學尚未畢業而不能跟隨。三十七年冬季我畢了業,南京的金陵女大和上海的師範中學都考慮給我聘書:遠在福建邵武的父親來信要我到金陵女大當助教,但因師範中學能分配宿舍給我,母親說她即將返滬和我同住進那宿舍;我十分歡喜,便決定接受師範中學的工作。
當時是寒假,我忽然思母心切,想到台灣看她。雖然母親說在我學校開課一刖她便要返回上海,儘管來回台滬之間的旅費,對當時的我們來說是一項很大的負擔,我不顧母親的勸阻!還是跑到台灣來了。隔不了若干天,大陸情勢急轉直下;我既已身在台灣,增強了母親留在此地的心意。
如今回想:如果我當時未把大學四年級的學分,在七個學期又兩個暑假的時間內念完,我便不可能在三十七年底到台灣來。如果我不因為思念母親,而在不該來的時候跑來,便可能就此留在上海而出不來。那麼,我將遭受到什麼樣的厄運不提,只母親和我因此長時期的分離,就是如何令人痛心的事了。
民國三十八年,我和葉明勳結婚,即把母親和兩個弟弟接來家中同住。不久大哥從一幅建來台,母親愛子情深,我們便也接大哥一家和我們住在一起一段日子。時間過得很快,十五年後,二 弟成家立業,堅持把母親接去他們家。那一天母親離去,我送她到大門口,兩個人都揮灑不盡傷別的淚。
此後我常常夢見把母親接回身邊。又曾夢見熊熊烈火!我抱著母親從火窟中掙扎著逃跑出來。不管是美夢或噩夢,醒來都只添我心中一份惆悵。母親把她口中取下來的最後一顆牙齒交給我,又把年輕時最喜愛的一件灰藍色的呢大衣交我保藏。她又這樣告訴我:「你放心,我早晚是會和你在一起的。我現在身體還好,有一天我知道自己必須和你同住,我會那樣決定的。」儘管母親不止一次對我這麼說,我相信那只是她用來安慰我的一句話。
前年三弟遽然去世。二弟夫婦白天要上班。而母親年事已高,行動不便,需要親人長時期貼近身旁。姊姊也希望接母親到她家裏去,但因為她平素應酬多,而且又經常出國,所以不甚合適。只有我這無事難得出門的人,能有較多時間陪伴母親。今年二月五日這一個好日子,我如獲至寶的重把母親接回我的家。
回想過去的日子,尤其是我婚後和母親同住十多年的一段時光;我因孩子幼小,俗務繁多,使母親不曾得到全然的照顧。如今,我在萬想不到的情況下,又能把母親接回家中奉養。母親高齡九十四,我也身為祖母,相信我當能了解如何把握住這難得的機會,在慈母跟前做一個稱職的女兒。
民國七十五年母親節《中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