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精障者犯罪引發社會擔憂,司法院祕書長與法務部長前晚六時會談刑事訴訟法修法,經六小時餘挑燈夜戰,昨天凌晨達成共識,決定草案原制度「緊急監護」暫改為「暫行安置」,由檢察官執行。
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於昨天凌晨一時許發布新聞稿;司法院新聞稿提及,司法院、法務部同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之一規定偵查中、審判中裁定被告送至醫療處所之處分。
法務部指出,院部此次攜手,共同完善相關法制規範,修法通過後將可避免精神病患於偵審期間再犯、適時在醫療院所及早施以治療等目的。
全案緣於,精障者犯罪引發社會擔憂,以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嘉義車站遭罹患思覺失調症鄭姓男子刺死為例,雖然可判監護五年,但判決沒有確定,無法執行,也不能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