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安瑞 蘇碧珊譯
以前的安瑞就像大部分美國人一樣,以為佛教不過只是哲學再加上靜坐罷了。直到她開始學佛後,才發現佛教是有戒條的。當她逐漸了解這些戒條後,很自然的要自己至少遵守「一部分」。以下是她守殺生戒的心得:
在這些戒條裡,我守了將近三年的是第一戒,「不殺生」。我覺得守這一戒比守妄語、惡語來得容易。雖然說是容易得多,可是我也得承認,有時我也很想吃肉,尤其是火雞。特別是它的腿,也就是英文稱之為「鼓槌」的那部分。
對於火雞腿我逐漸能克制那想吃的欲望了。一年中只偶爾吃它幾次。這是我對第一戒的偶爾「犯過」。但是上次的「偷吃」將永遠是最後一次了。請聽我詳細道來:
那是在聖誕假期中,聖誕節已過了,可是我姊姊與她的室友有一隻大得夠一大家人吃的大火雞在冰箱裡。我問她們為什麼有這隻火雞。她們說「喔,這是給狗吃的!」我心想:給狗吃這也未免太奢侈了吧?那室友說她是因為商店促銷的關係而免費得到這火雞的。我就自告奮勇的說:「讓我來幫你們烤吧!」我想煮了它是給動物吃不是給人吃,應該是沒有關係的。而且,這可憐的火雞不是早已被人殺了嗎?
我把這火雞放在烤箱裡烤。哇!那油膩的肉香味瀰漫了整個屋子。勾起了我那想吃肉的獸性渴望。家裡的幾隻狗也開始興奮起來。當火雞烤好後,我姊過來開始把肉一片片撕下。我看著她一邊撕一邊吃。雖然她放一些在碗裡準備餵狗,可是她塞進自己嘴裡的可是大部份哩!我真羨慕死了!那愚蠢的戒條,說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以致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美食。
我姊說:這雞還需多烤些時。她把烤盤又推進烤箱,擦擦油膩的嘴便離開了。
她走後,我還是念念不忘這火雞。看!它就在那裡,在那熱烤箱裡。當我姊快快樂樂一點也沒懺悔心的走回後面房間時,我靜悄悄的把那火雞從烤箱拉出來,我簡直不能相信我要做什麼。我慢慢的撕下一片肉放到嘴裡,開始咀嚼起來。忽然,我警覺到自己在做什麼了。我知道我必須趕快控制自己。我把那咬碎的肉很快的吐到水槽,在還沒發現前趕緊把烤箱推回火熱的烤箱內。說時遲那時快,這時我手裡拿著的墊烤盤的布卻不巧碰到烤箱裡的熱金屬絲而燃燒了。我趕緊揮動那塊布想把火熄掉,沒想到火星卻跳到我毛衣,我的毛衣也著火了。就在我手忙腳亂尖叫拍打時,我姊姊衝過來看到了這一幕騷動的景象。她問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當然我沒告訴她我偷吃肉。我只是說我在看火雞烤好沒有的時候,毛衣不小心著火了。那火很快被撲滅,並沒有造成傷害。
事後我常在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是現世報?還是一個警惕?或是因果關係?由你來說吧!不過對我而言,我立刻深信不能再吃火雞腿了。從此以後它就是我的第一戒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