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要求公立幼稚園至少繳1件 簽作品授權書 教師會:不尊重專業自主
【本報高雄訊】高雄縣政府教育局,將在十一月舉辦幼稚教育教材教具比賽,規定每所公立國小附設幼稚園至少繳交一件參加,私立立案幼稚園則自由參加,並簽署「作品授權同意書」;被縣教師會認為作法「鴨霸」。縣府教育局昨天澄清,並籲請幼教教師踴躍參加,不要藏私,讓幼稚教育能更成長。
縣教師會接獲幼稚園教師陳情,理事長劉亞平表示,縣府教育局為「做資料」、「拼業績」,強迫所有公立幼稚園參加「高雄縣九十六年度幼稚教育教材教具比賽」,並且要求所有參賽人員簽下「作品授權同意書」,這種重比賽不重教學的做法,不僅脫離基層教師教學工作,不尊重教師專業自主權,更踐踏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
縣府教育局副局長李黛華說,這是首次舉辦幼稚教材教具比賽,讓大家提出教具教材相互觀摩,增長教學知識。由於過去各項活動,私立幼稚園教師參與踴躍,公立幼稚園教師不是那麼積極,因此規定一定要參加,但一校一班的幼稚園則自由參加,以增加學習機會。她表示,針對比賽爭議部分,教育局將研究改善。
教育局特教課則指出,師範體系畢業的幼教教師,都有製作教具、教材的能力,本身也有教具教材,這次比賽是讓教師提供教具、教材,彼此學習;優秀作品則印成書冊,供全縣幼稚園參考,協助幼稚教育成長。
這項比賽十一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送件,十二月上旬在鳳山市誠正國小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