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憲首度承認比丘尼

 |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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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擬譗佛教保護法豃 內容保障佛教徒 獲179委員連署支持 總理蘇拉育重視

【中央社曼谷電】雖然力爭在新憲中賦予國教的地位失敗,但是佛教仍是最多泰國人信仰的宗教。泰國國家立法會議也考慮制定佛教保護法,以保障僧侶、比丘尼免於受到侵犯,同時也將首度承認比丘尼地位。

這項「佛教保護法」法案已經獲得一百七十九名國家立法會議的委員連署支持,其中當然也有不少委員當初全力推佛教列入國教。連署書中指出,雖然佛教是最多泰國人信仰的宗教,但是目前仍未有任何一項法令可以保障佛教徒。

在這項法案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一次承認比丘尼在泰國佛教的地位,不過要成為比丘尼,須經過寺院住持的任命,或是已獲得住持認可的僧侶任命才生效。

根據佛教保護法的初步內容,有任何羞辱、攻擊、模仿或是扭曲佛教教義的,將被判處十到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及五十萬到一百萬泰銖的罰鍰;若是破壞佛像,則可能面臨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到五十萬泰銖的罰鍰。

若是與僧侶或是比丘尼等發生不清淨行為,則可能面臨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到五十萬泰銖的罰鍰。不過,對於僧侶或比丘尼的處罰,則並未被列入這項法案中。

另外,以武力攻擊僧侶、比丘尼或佛教徒,將加重相關刑罰,最多可加重到三倍。

由於佛教保護法廣受矚目,總理蘇拉育將出任委員會主席,同時還將邀請長老僧伽、佛教學者等相關人士與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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