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獸醫系的同學說,狗是天下最單純的動物,不論人類如何傷害牠,牠仍會擺尾地歡迎讓牠受苦的人。
狗,不是天真的蠢笨,只是牠的包容心太大。
近年來,流浪犬的問題日益嚴重,政府欲以撲殺的方式減少數量,這個做法從「管制」的角度而言不謂失當,但從「道德」與「生命」的角度切入,應該再省思生命權的意義。
「動物生命權」是近來亞洲佛教團體極力倡導的議題,究其核心乃因佛教茹素,不殺生,因此拒斥殘害生命的行為。
印度耆那教在千年以前便已自虐式地崇敬「萬物生命權」。耆那僧人與信眾不穿草鞋、面罩薄紗、行路小心,為的是不傷害螞蟻與飛蚊等昆蟲。
八○年代「生態神學」興起,基督教從猶太文的舊約經文重新審視人與自然萬物的關係,新的觀點認為上帝是將萬物交予人類使用、照顧、繁殖、呵護,不再是以往主流神學所認識般的強調上帝是把萬物交給人「使用」。
人與動物的關係在猶太教、伊斯蘭教與藏傳佛教有另一個面貌,這三個宗教仍食肉,著動物毛皮,然他們在使用動物肉體時有個前提,就是要為牠們喪失的生命祈禱、賜福、超渡。對無神論者而言,這個過程只是自我安慰,其實非也,猶太人、穆斯林、藏僧絕不碰觸未經宗教領袖祈賜的動物製品,這代表他們心中並不似資本主義般一味認為人類主宰動物,而是尊重且感謝動物對人類的貢獻。
在倡導女權與絕症病患生存權時,世界的口號是「『人人』生而平等」,如今,有一個新的學潮正在倡導動物的生存權,它的口號是「『萬物』生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