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亦純
民國初年,在台灣中部的山上,一戶人家剛娶媳婦,接著要拜祖先,這時一隻山鹿被獵狗追逃到神桌下,沒多久,獵人也追來,要把山鹿帶回去。
媳婦說,這隻鹿跟我們家有緣,不然為什麼跑來這裡逃生?我們一定要救牠。可是獵人不肯,除非拿二十塊銀元來交換。婆婆一聽,這麼高的價錢,面有難色跟媳婦說,我們辦喜事才花十五塊,其中四塊還是借來的,實在是沒有這個錢。
新娘說,只要二老同意,我的陪嫁金正好是二十元,公婆見她心意已決,只好同意。
獵人得到銀子後離去,新娘便把神桌下的山鹿叫喚出來,並且安撫牠,讓牠離開。消息傳開,鄰居們都取笑新娘,娘家更是責備她,但新娘並不在意。
過了兩年,家中新生的小寶寶已經滿周歲了。一天,正當大家在忙碌時,寶寶一人獨自在童車裡,突然一隻山鹿闖了進來,用鹿角挑起童車向外跑,家人急忙追趕出來。跑了一段路之後,突然之間,一聲巨響,大家回頭一看,屋子後面的高山崩塌,房子已被壓在下面了。
原來,山鹿為了報答媳婦的救命之恩,藉著把寶寶帶走的舉動,讓一家人得以順利逃了出來。動物有靈,尚且懂得回報人類的救命之恩;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對於有恩於己的人,若不懂得回報,豈不是不如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