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華語文能力測驗為因應台灣獎學金規定,避免受獎生未能及時報考十一月定期考試,將報名日期延長至本月二十四日。
教育部專案經費成立的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表示,依據台灣獎學金要點第十條規定,並經教育部八日發函國內各華語中心,九十六年度「語文先修」受獎學生在九十七年七月底前未向就讀華語中心提出華語文能力測驗「基礎」以上等級合格證書影本,應停發獎學金一個月。
由於華語文能力測驗在國內一年只舉行二次定期考試,分別在五月和十一月第一個周六舉行,詳細報名方式可連結主辦單位華測會網站www.sc-top.org .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