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台南縣林姓男子上網販售不正當漫畫,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考量他是將舊漫畫賣出,並非以此為業,給予緩起訴處分,並須在三個月內,抄寫心經一百遍。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由「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起句,到最後的回向佛號「南無觀世音菩薩」為止,連逗點符號約三百一十二字,罰抄一百遍等於要寫至少三萬一千兩百字。
檢察官張婉寧說,林姓男子沒有收入,才上網賣漫畫書,如果罰他錢,可能會向人借錢,失去處分的意義。
張婉寧說最近遇到的三件類似案例,嫌犯都很年輕但沒有收入,緩起訴的條件就是罰抄聖經章節或心經百次,但三個人都選擇心經。檢察官強調,一定要自己抄寫,倘查驗筆跡為別人所寫,就撤銷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