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投資型保單成為各家壽險主力保單,爭議也激增,從金融評議中心過去分享案例中,業務員不當招攬投資型保單最常見3大話術包含高報酬、保證配息、優於定存等,當保戶後來發現前置費用等成本過高,或是沒繼續配息,甚至投資虧損時,才驚覺跟業務員的說的不一樣。
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今年前7月,投資型保單整體新契約保費收入達3402億元,比去年前7月1749億元大幅成長94.5%,但爭議也層出不窮。據金融評議中心統計,今年第1季整體金融業收到2141件申訴案、690件評議案,其中保險業各占78.2%、84.4%,最大宗的爭議包含理賠金額認定、業務招攬爭議,又以投資型保單爭議最多。
專家提醒,投資型保單就是投資加保險,保戶交保費給保險公司後,扣除前置費用、管理費等成本,剩下的錢會進入分離帳戶中進行投資。基本上只要看到保單名稱為「變額萬能壽險」、「變額年金險」等,就是所謂的投資型保單。
壽險主管表示,投資型保單多是採「類全委」,由保險公司委託投信代操買進基金或ETF,成本會高一點,但要特別注意,不是專家代操就「保證獲利」。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投資型保單可以連結的投資標的很多,包括基金、ETF、金融債券、公司債、結構型商品等,投資風險是由保戶自己承擔,切忌僅因為期待報酬率可能優於銀行存款利率,就擅自決定投保,忽略投資型保單具自負盈虧、且不保證投資收益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