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土城警分局連續破獲學生竊盜案,但涉案學生卻不以為意,犯罪動機只是「無聊、好玩和找刺激」,可憐的父母為了孩子前途,不惜向被害人或員警下跪求情,無奈竊盜屬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
「很多事,老師沒教」,看著媒體的標題,雖對教育界有些不公平,但仍感受到還有努力的空間。法律常識及法治教育目前是學校課程的一大重點,老師絕對不會沒教,只是指導及教學的深入與否,及學生吸收多少的問題,當老師努力想教育孩子多了解法律、增加守法觀念時,但往往孩子覺得事不關己或不見黃河心不死,致使不能習得應有的成效。
因此,我覺得社會、家庭及學校都不能免責,須整合所有管道並善盡責任,方有可能達成期望的教育目標。
孩子所謂的「無聊、好玩和找刺激」,對某些孩子而言絕對是真正的感受,社會須使資源建構讓孩子在生活中,隨時可追求刺激的逐夢因子,當他們可在合法、合規範的環境中追求刺激,就不再會感到無聊而犯罪。
父母平時也須多引導,利用媒體報導的案例,與孩子討論並指導,讓孩子在生活中具備法律常識,養成守法紀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