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義大醫院為前立委張顯耀施打AZ疫苗,遭高雄市府分別開罰三十萬元及一點五萬元,外界質疑過往施打「特權」疫苗的人皆並未受罰,為何張顯耀會被罰?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天表示,不清楚張顯耀打疫苗的事,目前如有不合規定,僅針對醫療機構處分,表示將再請法務人員研究。
義大醫院前晚宣稱張顯耀是集團協力廠商,依法列冊施打。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經查張顯耀為「義联集團員工」的理由不成立,且參酌他多次發表對於疫苗接種政策公開說法,悖離五月二十八日接種AZ疫苗行為事實,分別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條及三十六條,對醫院開罰三十萬元,對張開罰一點五萬元。
律師沈明欣說,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民眾配合主管機關防疫、檢疫措施,從該法條文看不出張顯耀有可罰要件,高市府恐有擴張解釋之虞;若此法條能適用,為何北市府不對好心肝診所接種對象裁罰,顯然處罰被接種者會有法律疑義。
另航空從業人員被列入優先施打疫苗的名單,不過昨卻傳出飛特立航空的施打疫苗名冊涉嫌浮報造假,有一半非屬員工,其中甚至還有高階主管家人、客戶等。對此,飛特立航空否認有特權疫苗,可能是「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