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國營會昨天表示,行政院日前已備查經濟部所提國營事業去年考績,考量在疫情期間穩定物價與充分供給水電等政策任務,中油、台電、台水及台糖均列為甲等,等於連續四年年終獎金最高可領4.4個月。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主要分績效及考成,前者只要公司達成盈餘目標,基本上可以領滿2.4個月;後者屬個人考績,最高2個月。
綜觀分析國營事業2020年財報,台電去年因燃料支出大幅度減少,稅前盈餘大賺356億元;台糖所投資加油站及住宿業營收因疫情及低油價營收縮水,但因投資房地產及營建毛利產生盈餘,稅前盈餘為36.3億元。但中油受到低國際油價衝擊,稅前虧損達200億元;台水則因負擔2期稻作停灌補償費及水費減免等紓困措施,小虧7.3億元。
對於中油大幅虧損仍列為甲等,經濟部官員解釋,中油海外礦場因國際油價低檔,評等遭下修,屬於帳面上的虧損,後因國際油價上揚,實際虧損收斂至77億元,中油去年也肩負國家面對疫情的任務,自行吸收行業用油成本,這些都無關員工實際績效,因此同意發放最高2個月年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