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警方十七日早依據《國安法》搜查《蘋果日報》,又拘捕了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五名高層,並凍結了《蘋果日報》等三家公司合共港幣一千八百萬元(約新台幣六千四百八十萬元)資產。
搜查結束後,《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透過社交媒體說,「《蘋果日報》同事將盡最大努力,如常出版報紙」;香港記者協會行動主席說行動在新聞行業散播恐懼。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向媒體說,警方調查發現,由二○一九年至今,《蘋果日報》在實體報章和網上刊登了數十篇中、英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大陸。他說,有強烈證據表明,這些文章是整個串謀計畫的重點,是為外國或境外機構制裁香港及大陸提供口實。
李桂華說,這次行動並非針對媒體,而是有媒體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規定,警方非常重視新聞自由。
警方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指涉違反《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壹傳媒工會昨天發表聲明回應事件,說對警方拘捕行動表示憤怒,指行動「充分反映警方在《國安法》下的權力膨脹,只需單方面聲稱以往發表的報道有觀點違法,即可將編採人員視為罪犯、將新聞工作視為犯罪行為、將新聞室當作犯罪現場,是借《國安法》之名對新聞自由的嚴重侵犯。」
工會同時對法庭授予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的法庭手令表示遺憾,有損公眾對傳媒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