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座標〉行動電視

 |200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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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機看電視的時代到來!芬蘭赫爾辛基第一個商業行動電視測試報告出爐,百分之四十一志願參加測試者表示,願意購買「行動電視」服務;半數人認為十歐元(約新台幣四百元)是合理的月費;百分之五十八的人相信「行動電視」將會流行、受歡迎。 

隨著數位電視時代的來臨與傳播技術的進步,利用各種終端無線裝置收看高畫質視訊節目已是趨勢,「行動電視」乃應運而生。所謂「行動電視」,主要是利用各種手持攜帶式無線終端設備(如手機)觀看視訊節目,此與車上型行動數位電視有所不同。  

平均來說,「行動電視」用戶一天約花二十分鐘觀看節目,收視時段大多是在公共運輸通勤,或中餐、下午等放鬆、休閒的時間,與看傳統電視的尖峰時間大不相同。而熱門影集、運動比賽和新聞是收看者最愛的節目。

國外研究,手機電視最佳的收視時間是三至五分鐘,且因為手機的螢幕大小與解析度與電視不同,所以必須要重新製作手機電視專屬的節目內容。「行動電視」要蓬勃發展,須靠電視台、電信系統業者、系統整合商三方合作。

就行動電視的應用內涵而言,訊息不再是單向傳播模式,而是互動式的雙向傳播,讓消費者選擇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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