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前侍衛室少校吳宗憲、張恒嘉分別被判10年4月、10年2月徒刑。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國安特勤利用蔡英文總統出訪團購私菸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國安特勤9人、中華航空4人及1名特勤友人等14名被告都被判有罪,判決批評國安特勤濫用特權,利用總統專機載運免稅菸品,逃漏稅818萬餘元,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及國際聲譽。
14名被起訴的被告中,前侍衛室少校吳宗憲、張恒嘉被依貪汙罪,分別判刑10年4月、10年2月,各褫奪公權10年最重,華航空品處前副總邱彰信依逃漏稅捐罪,判刑2年8月。
台北地方檢察署昨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華航對判決結果表示,深感遺憾,將協助員工續行救濟,維護法律權益。
法界人士指出,被判重刑的是國安特勤人員中負責登記團購者,因私菸尚未發送、犯罪金額也都算在吳宗憲身上,訂菸的將官或總統府與官邸人員都獲緩起訴,等於是重罰兩個借名登記的團購者,但卻沒論與真正買菸者之間的行為分擔與犯意聯絡,似乎見樹不見林,就像黑幫犯罪,最後只有跑腿小弟被認定是主謀。
公器私用 侵害國家稅收
合議庭認為,吳宗憲、張恒嘉職司總統維安任務,吳宗憲在總統專機出訪前登記買私菸時曾跟購菸者提到有風險,卻濫用特權,以公務車載運個人訂購的菸品出關,漠視法令、公器私用,侵害國家稅收,犯罪情節嚴重。
此外,華航的邱彰信等人肩負國家元首出訪專機任務,卻為滿足國安特勤人員需求,增加公司銷售額,給予國安人員特權,破壞購買菸品的公平性;邱彰信主導免稅菸品販售,可責性高,判邱較重刑度。
軍人部分除吳宗憲、張恒嘉,上士駕駛劉尊彰判刑7年,褫奪公權7年;張家維判刑6年2月,褫奪公權6年;李君偉、黃柏維、葉信宏、潘秉忠各判刑6年4月,褫奪公權6年。
華航部分除邱彰信外,空品處協助于堯判刑2年6月;陳穎彥判刑2年;黃川禎被認定幫助貪汙,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
單純買未稅菸的國安局特勤中心上校林志建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33萬元;吳宗憲的女性友人劉品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被告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