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在一九九九年引進「能源之星」,減緩日趨嚴重的溫室效應,目前計有資訊、家電、辦公室設備等七大項使用,不但有效節省能源,同時也有利廠商出口外銷,提升競爭力和形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出,在引進美國「能源之星」計畫後,立即推動能源之星辦公設備方案,鼓勵廠商生產相關產品,已經有三十家廠商、五百八十項產品獲得能源之星標章,透過這些產品的使用,節省能源,有效降低因發電所造成的溫室效應。
環保署首度針對「能源之星」產品在台灣市場中的占有率做調查,調查結果為,桌上型電腦占百分之三十四點五,筆記型電腦占百分之四十三點二,監視器百分之八十八點一,印表機百分之六十六點四,掃瞄器百分之六十九點五,傳真機百分之二十二點五,影印機百分之四十四點二,多功能事務機百分九十四點七。
這種市場佔有率也顯示「能源之星標章」所制定的產品能源效率值,已獲得國人的信賴,環保署指出,推動「能源之星標章」在台灣的成績斐然,去年度整體節能效益為每年約節省十四億度(kWh)電力,相當於節省四十六億新台幣的費用。
這項結果也是減少每年九十三萬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等於種植四十二萬英畝樹木的綠地,或等於減少二十萬輛汽車在一年內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